客服热线:4000085670

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已成为稳外贸的重要力量

   2020-10-14 央视网860
核心提示:央视网消息:10月13日,国新办举行前三季度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作为新兴贸易业态,跨境电商为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发挥了积极作用。疫情期间,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不降反升,成为稳外贸重要力量。前三季度,我国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1873.9亿

央视网消息:10月13日,国新办举行前三季度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作为新兴贸易业态,跨境电商为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发挥了积极作用。疫情期间,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不降反升,成为稳外贸重要力量。前三季度,我国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1873.9亿元,同比增长52.8%。海关不断创新优化监管制度,支持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创新开展跨境电商对企业(B2B)出口试点,增设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贸易方式。7月1日起,在北京等10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将跨境电商监管创新成果从B2C推广到B2B领域,并配套通关便利措施,试点企业可适用“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便利退货”等措施。中小微企业单票价值低的货物可选择更加便捷的通关渠道,广交会等线上展会成交货物也可适用新规。9月1日起,把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22个直属海关。试点措施推出两个多月来,业务不断扩面增量,参与的企业数、申报单量、出口货值稳步上升,受到广泛好评。

此外,还有其他相关措施,比如拓展畅通跨境电商物流通道。疫情期间,海关总署及时出台支持中欧班列发展10条措施,支持利用中欧班列运力开展跨境电商、邮件等运输业务。支持邮政部门开通进出境临时邮路,累计开通临时出境口岸15个、临时进境口岸13个,积极疏运进出境邮件和跨境电商商品。

还有,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探索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渠道,全力支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卖全球”。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措施,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导致物流延迟等影响。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创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更大奇迹

上一篇:

跨境电商成中国外贸“人气王”前三季度进出口增52.8%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评价细则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吉ICP备09011022号  |  22030202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