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提供便民服务。下放审批权限。将支队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到舒兰、蛟河、磐石等5个外县(市)大队,打破地域限制,调整执法区域,为办事群众提供就近便捷服务。缩短审验时间。选派业务能力强的监督执法干部充实到审验岗位,加快审批流转,分类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审验效率。注重网上服务。搭建“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开通消防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消防审批事项、示范文本、制式文书等,提供在线查询、网上预约、在线答疑、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
二是简化办事程序,推动经济发展。减少审批条件。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实行预审制度。对一些主件材料齐备、容缺材料能在承诺限期内补齐的建设工程,实行预审制度,有助企业加快开工进度,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程跟踪指导。对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项目实行跟踪负责制,提前介入,提高消防验收一次性合格率。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外监督。严抓执法质量。把提高执法质量作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执法质量检查、抽查和考评。今年以来已抽查各大队200余卷执法案卷、回访50余家社会单位,分析发现8项消防监督执法问题,逐一向相关大队和涉案监督员通报具体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强化社会监督。支队共聘请30名社会监督员,落实每季度回访社会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征求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