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活动现场,67岁的赵荣老人和老伴儿到咨询台前询问省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小伙子,我想问问我们一些邻居经常去听健康课,买一些保健品,我老伴儿也被吸引去了,买了挺多保健品回家,说疗效可神了。”赵荣说:“我今天就想打听清楚,保健品的作用真那么神吗?”
省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说:“很多老年人都遇到过您这样的问题,我想告诉您,您一定要记住保健品是一种食品,对特定人群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一定记住,是调节作用,保健品不能治疗疾病,保健品与药品要严格区分开。”
如何识别保健品和药品?针对这个问题,该工作人员说:“保健品和药品主要的区别就是包装或标签上的特殊标志,保健品有一个类似蓝帽子的图案,下面有保健食品和批准文号。而药品则有一个绿色或者红色的OTC图案,批准文号一般为‘国药准字’。”
该工作人员表示,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里输入批准文号也能够查到相关的食品和药品相关信息。如果查不到就是假冒伪劣产品。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闫海江介绍,2015年,全省受理食品药品咨询举报达12543件,同比增长75.48%,其中举报信息7678件,同比增长121.97%;咨询信息4815件,同比增长30.52%。
全省受理机构合计接收的举报信息按产品类别统计,食品类举报信息接受量大,占总量的72.54%;其次为药品,占16.10%;保健食品,占7.05%。对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咨询相对较小,分别为2.75%和1.56%。
闫海江说:“此次宣传日活动就是想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营造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推进食品药品社会共治。”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拨打电话12331;网址:http://www.12331.org.cn/;来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走访: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
受理范围: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行为的咨询举报。(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陈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