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吉林铁合金厂发展历程
据《吉林铁合金厂志(1953-1990)》第一卷记载,1952年,以前苏联总工程师布里科夫为组长的铁合金厂专家设计组在选址勘察时,对吉林哈达湾的评估意见为:“位于哈达湾车站附近,铁路交通便利;东距丰满水电站仅二十公里,用电方便;北临松花江,供水、排水问题均易解决;东临电极厂,较为经济。
缺点是原材料和产品必须长途运输。由于铁合金厂生产完全使用电炉,故用电量大,靠近水力发电站最为理想。”时过境迁,对比当年前苏联专家的意见,现今的吉铁缺点依旧,但优势不再。
吉林铁合金厂起源于建国初期,国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钢铁工业发展的需要而决定建一座年产1万吨规模的专业铁合金厂。
1951年6月15日,中苏双方签订由前苏联援建中国铁合金厂的议定书。
1952年确定在当时的吉林省委省政府所在地吉林市现址建厂。同年11月确定年产规模由原设计1万吨改为4.35万吨。
1953年5月,中苏双方最后确定产品方案。1953年至1957年为创建投产时期。
1953年5月,国家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决定成立吉林铁合金厂筹备处,同年7月1日,吉林铁合金厂筹备处在北京正式成立。
1953年10月,将“吉林铁合金厂筹备处”改用代号为“七一冶炼厂筹备处”,简称“七一厂”。
1954年3月2日正式成立工厂组织机构,其名称为“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吉林铁合金厂”。
1998年12月,经吉林省政府批准,以原吉林铁合金厂优良资产发起设立了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 4月,吉林铁合金加入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吉铁由省属国企变为央企子公司。
2015年,改制成为由民营企业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