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和执法司法公信力,省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政法机关办案质效管理的意见》,将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确定为审判机关办案质效两项核心指标。
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是衡量审判质效的重要标准,全省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并作为年度审判绩效考核具体指标不断探索应用,发挥目标引领、指标正向指引作用,推动全省法院审判质效实现跨越式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取得明显成效。
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指标为衡量一审案件质量效果的指标,能反映出矛盾纠纷在一审程序中得到化解情况。一审案件质效对提升全省法院审判质效具有决定性作用,一审案件质效高,能够有效减少案件进入后续程序的案件数量,从根本上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指标为衡量生效案件质量效果的指标,能反映出生效裁判的既判力情况。生效案件质效高,有利于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两项核心指标纳入全省政法机关办案质效“一盘棋”进行考核应用,必将推动全省法院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对深化平安吉林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紧紧围绕《关于加强政法机关办案质效管理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核心指标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质增效,助力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目标指引。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加大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两项核心指标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转化应用,切实发挥审判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切实调动发挥院长主责管理、分管院庭长层级管理、法官自我管理、审判管理部门专门管理等各类审判管理主体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全省法院执法办案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序氛围。
三是完善常态化管理举措。强化均衡结案,稳固审判效率,加强核心指标的数据监测和日常统计通报、调度督导,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通过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双向评查和季度百起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及时发现审判质效存在的问题,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转化应用,常态化通报、督促整改落实,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确保一审案件、生效案件质量效果。
四是深化司法公开。继续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的工作思路,主动接受外界监督,进一步优化完善吉林法院司法公开网的功能应用,持续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完善司法透明度评估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妥善解决涉诉涉执信访问题。依托吉林省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系统,畅通来信、来电、来访、视频接访等信访渠道,引导上访人员依法表达诉求,结合当前中央正在开展的“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摸清全省法院信访案件底数。符合终结条件的,依法启动终结程序;符合救助规定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加大缠访闹访行为打击力度,综合施策推动息诉息访,努力构建依法解决涉诉涉执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