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平地区两级法院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深刻把握加大执行案件办理力度和善意文明执行的关系,做到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出法院贡献。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统筹协调各方面积极因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后,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主动向四平市委汇报有关情况,并起草《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请示报告》。四平市委常委会作为专题进行研究部署,3月,由四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就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四平两级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和组织保障。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四平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响应党委政府号召,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并利用轮岗休息时间通过电话、微信联系被执行人,促进案件执结,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四平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克服疫情影响,调整工作状态,紧盯主要指标,科学分析核心指标和主要质效指标的波动态势,找准工作短板弱项,坚持线上线下联动,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现对执行案件、执行人员和执行事务集约管理、靠前管理和精细管理,科学调度执行工作。
开展“执行+保险”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针对财产保全保险、悬赏执行保险、执行救助保险等几大保险机制达成合作协议,构建“执行+保险”的法院与保险公司联动合作的全新工作模式,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服务司法实务,实现保险与司法的深度融合发展,切实缓解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化解执行风险、保障当事人利益。自合作开展以来,四平市两级法院共为17名“执行不能”案件的困难申请人发放保险救助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