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棵国有树木遭非法砍伐
5月16日,据磐石市兴隆川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张学风介绍:今年3月末,该派出所接到明城林场工作人员报案称,磐石市明城镇迎南岭村迎南岭屯果园周边国有天然林木被他人砍伐,且数量较大。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到案发地开展调查工作。经现场勘验:林地内被砍伐的国有树木多达97棵,核立木蓄积5.3698立方米,其中还包含8棵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黄菠萝。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这些国有林木均是成材活立木,损失非常严重。
嫌疑人沉默“对抗”大量证据面前终低头认罪
民警发现,许多黄菠萝用于果园围栏的立柱,因此,民警分析,果园主人可能和这起案件有连带关系。林场工作人员告诉办案民警,果园主人是山下迎南岭屯的农民沈某。张学风重新部署警力,对沈某开展工作。面对民警,沈某用沉默对抗。为进一步解开疑点,办案民警带着沈某到其家中调查取证。检查中,民警发现其家院子内有断面较新待烧的树段,院子围栏还有被截成2米多高的黄菠萝用来做立柱,以及作案工具用的手锯。面对现场的赃物和民警的讯问,沈某虽然承认树木是他砍伐的,但辩称自己并不知道黄菠萝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遇到这种情况,民警向沈某出示了此前其家人签署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政策宣传单的回执单,并向其说明此回执单的法律效力。于是,办案民警依法将其传唤到森林公安大队继续接受审查。在讯问过程中,民警继续做其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劝导,沈某终于在大量证据面前如实交代了砍伐国有林木的犯罪事实。
因家中没柴烧 瞄上国有林木
据沈某交代,2015年10月中旬,他家因烧柴告急,瞄上了自家果园周围的国有林木。从2015年10月到2016年2月期间,沈某将自家果园周围的国有林木砍伐掉,全部用作烧柴。与此同时,他还发现黄菠萝生长直顺,材质软硬适中,耐腐朽,于是就将黄菠萝锯成2米多长的树段用做家里和果园的围栏立柱。尽管沈某明知黄菠萝属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但在利益的驱动下,还是走向了犯罪道路。
犯罪嫌疑人沈某被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批准刑事拘留,日前,已被磐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他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以及第三百四十五条一款盗伐林木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