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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催报2015年度报告的公告

   2016-06-01 630
导读

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年报工作将于2016年6月3

       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年报工作将于2016年6月30日结束。逾期和不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年报的, 工商部门将按有关法规规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其信用将受到惩戒约束。 为避免年报截止日期前因大量企业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 导致无法顺利提交年报, 给您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请尚未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各类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抓紧时间报送, 也可利用早晚时间错时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详情登录长春市工商局网站 (网址:http:www.ccgs.gov.cn)。咨询电话:88500216 88500888。
2016年6月1日(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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