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丁隽 根据省环保厅《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辐射环境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吉环辐字〔2016〕2号)要求,吉林省环保厅于第1、2季度全面展开2016年上半年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据悉,2016年在检查重点上,吉林省环保厅突出了对Ⅲ类以上放射源和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同时加强了对市(州)级辐射环境监管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在检查内容上,增加了对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后督查工作。
截至5月13日,已对吉林、松原、白城、四平、辽源、公主岭、梅河口市共计6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例行检查,配合东北核与辐射监督站对吉林市中核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加源及例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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