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舸表示:“截至目前,尚未出现上市公司大股东因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而的平仓的情况。此外,该项业务主要参与方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因此,该项业务的违约处置一般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者司法过户等方式进行对市场的影响有限。”
针对近期有媒体报道称,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的股票中有5000多亿元市值因价格下跌触及平仓线可能被强制平仓一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回应称,媒体报道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