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制定出台了《通化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村镇规划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规划,确定了新建、修缮、置换和集中连片等改造标准,改造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每户40至60平方米。对于整村推进改造项目,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为重点,提前做好规划设计,科学选址,优先建设公路沿线、旅游景点、民俗村落等特色村屯。改造过程中,该县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组,定期进行现场办公,对危改工作进行督察。下发危房改造建筑质量标准、施工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各乡镇也成立了安全质量检查小组,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引导群众建造具有减灾抗灾能力、节能环保、造价适中、安全适用的房屋,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坚决要求限期改正,保证了工程进度和质量。改造工程完成后,从质监站、房产管理中心等鉴定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小组,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建房责任制、验收责任制及验房备案制度,真正把改造后的新房建成人民群众心里的满意房、放心房。
以人为本,优先解决“三类群体”房屋改造。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坚持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三类群体”给予重点照顾,全力进行帮扶和援助。今年,重点解决完全无能力建房的“三类群体”150户农户的住房问题。对于重建房屋的农户,一般贫困户每户补助1.5万元;残疾、特困的低保户和五保户每户补助3.5万元;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建设,每户补助提高到4万元;其余的低保户、五保户每户补助2万元。对于置换房屋的农户,一般贫困户每户补助1.5万元,“三类群体”每户补助提高到2万元。对于修缮房屋的农户,一般贫困户每户补助0.7万元;对于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每户补助1万元。同时,为困难群体危房改造提供全程服务。
突出特色,着力打造危房改造亮点工程。一是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引导整体推进村,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层次。二是与特色乡村建设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村结合自身在产业发展、特色旅游、民俗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因地制宜,创新建筑风格,加快提升特色乡村的整体形象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