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继珲春公路口岸2014年获得一个批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圈河口岸和珲春铁路口岸也通过2015年第二批考核验收后,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文确定珲春口岸(含公路口岸、铁路口岸)、圈河口岸获得进境粮食指定口岸资质。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国际通行做法,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境粮食实施指定口岸制度,未经批准的口岸不能直接进口粮食,这是为实现进境粮食规范科学管理、保障国计民生和生态安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口岸经济体系、引导粮食产业集聚发展,珲春检验检疫局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建设全国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积极推动申报工作,并指导完善口岸检验检疫软硬件设施,优化口岸基本条件、功能区建设等,确保口岸符合进境粮食的检验检疫要求,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集中考核验收。
此次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的获批,将迅速促进珲春市乃至吉林省粮食进口以及“农业走出去”、“进境返销粮”等产业项目的顺利发展,进一步丰富口岸功能,推动珲春口岸形成大进大出局面,进而奠定珲春成为东北亚物流枢纽地位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