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双辽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在认真抓好常规做法基础上,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加强制度建设上,用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为严格落实《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制度》,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原则,以“发展程序记实、培训考察记实、职责责任记实、发展材料记实”为主要内容,对发展党员工作以文字记载的方式予以全程监督。有力地推动了程序规范、责任落实和新发展党员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对624名发展对象进行了全程监督。
基层各党委在每年上报发展对象名单时,一并上报加盖党委公章并由党委书记签字的《发展对象承诺书》,对本党委上报发展对象做出承诺,确保不存在干部或在校生等冒用农民身份在村党支部发展入党;不是非公企业职工在非公企业内发展入党;农民异村发展入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调离等问题,从制度上堵塞了违规发展入党的问题,也为将来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从2015年7月开始,基层各党委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时,必须对会议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会议程序和要求,并在会后将录音录像内容刻录成光盘存档备查。凡是支部大会未进行会议录音、录像的,将取消该党委审批的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资格,并追究相关党组织和人员的责任。避免了个别党支部不开会或简化会议程序等问题的发生,有效地防止了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