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司法局以“3+2+n”模式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6-05-09 700
导读

2016年,永吉县司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

       2016年,永吉县司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总体部署和省、市委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为推进永吉县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性和广覆盖,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心、便捷的法律服务,整合全县法律服务资源,以“民生优先、基层在先、服务为先、突出特色”为原则,开创“3+2+n”模式大力推进永吉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3”即构建三级组织:一是永吉县司法局设立一楼开放式、窗口式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指挥中心;二是依托基层司法所设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是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室或村(社区)政务大厅设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选派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及人民调解员、普法义务宣传员等人员入驻三级组织开展窗口式服务。

 “2”即构建二个网络服务平台:一是打造“互联网+”司法工作的相关平台。开通了“永吉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网站,设置了服务大厅、网上留言、咨询及解答等互动版块,开通领导信箱、投诉信箱等,实现业务开展网络化;全面开通“永吉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微博、微信等公众服务号,实现在群众“碎片化”时间内提供方便、快捷的法治宣传。二是开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专网,实现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解答、引导群众正确维权和接受社会监督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专线,群众免费拨打服务热线,全天候全县联网解答群众在线法律咨询。

“n”即构建“法律顾问制度体系、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法律服务体系、公证服务体系”七个法律服务体系,开展“预约式”、“菜单式”、“订单式”服务,为提供便民互动法律服务,实现法务工作动态管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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