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桦甸市政协组织政协常委在市政府领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对桦甸市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和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前往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超市、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仔细察看了食品生产经营情况,翻阅了食品安全有关记录资料,认真听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介绍,对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后视察组一行来到市市场监管局,听取了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关于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座谈交流。委员们围绕聘请义务监督员、发挥检验检测资源作用、畅通信息渠道、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好的意见和建议。市领导代表市政府和监管部门,感谢委员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求各监管部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搞好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做到“四有”。一是有气氛,要加大宣传,使社会各界形成共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有机制,在落实网格化监管和加强基层分局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三是有方法,要在解决监管力量不足、信息不畅,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积极性和利用技术支撑方面有所创新;四是有成效,在整治无证经营和打击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方面,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