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全力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据了解,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了市州所在地城市全部实现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申领更换互联互通卡占全部公交IC卡比率达到20%的工作目标。年底前必须实现地区所在地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确保我省成为全国一个批实现交通一卡通地区级城市互联互通全覆盖的省份。
在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客运站、手机网络售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联网售票功能,实现二级以上客运站自助取票设备100%覆盖,并拓展移动POS机实现打印补充客票、电子检票等功能,互联网售票率在原有基础上提升2个百分点,达到3.3%。加快配备自助取票设备,与银行、相关互联网企业等单位合作,为全省二级以上客运站配备自助取票设备。开展电子客票试点工作。
稳步提升屯屯通客车比例。
推行机动车驾培服务新模式。年底前,全省所有驾培机构都要开展先培训后付费、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等新型服务模式,并实现省级驾驶员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全国平台的数据交换和对接。各地要指导驾培机构实行“先培训后付费”、“一对一”、“一人一车一教练”等新型服务方式,并督促驾培机构公开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升级改造IC卡计时培训系统,扩展平台功能,实现与全国平台的对接。引入学员评价机制,在网上公布驾培机构和教练的诚信等级、培训质量及学员评价,为学员自主选择提供参考。
年底前,全省要新增、更新城市公交车1200辆,其中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不低于20%。加大对新增、更新城市公交车辆,特别是新能源车辆的补贴力度,全面提高车辆档次,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给予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实现省内具备条件的3A级及以上景区开通旅游班线或通城市公交,对申请城际间的定线旅游客运,要优先审批。对从事定线旅游的企业,允许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自主决定投放车辆类型和数量,积极协调价格主管部门,由企业自主确定价格,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运输企业开通“车票+门票”一票直达、全程服务的景区直通车。2016年,全省客运基础设施计划投资1.5亿元,新改建二级及以上客运站12个,建设候车亭130个。
支持长春、吉林、松原等国家级和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的6个物流枢纽建设。加快依托客运站和客运班车的小件快运发展,尽快形成覆盖全省的小件快运网络体系。鼓励发展“村巴快递”和对农村客运站实施“客货同站”。
今年,我省将稳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立法工作,加强出租汽车发展立法调研,并协调省政府法制办将《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年度立法计划。鼓励并规范新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为乘客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