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实施“营改增”的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我省将同期实施“营改增”。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实施,省税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制定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分解表》及7个方面的应急预案,将“营改增”推行工作细化为63项具体任务,并为每项工作都排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明确了具体工作标准和要求。截至4月17日,全省国税系统共接收试点纳税人 301968户,已经核实录入242367户(自管户190645户,共管户51722户);税费种认定233202户,登记一般纳税人3036户,发票票种核定13011户;积极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新系统,已确定营改增纳税人应纳入升级版管理17136户,已培训11382户,占比66.4%;已发行 6663户,占比38.9%。研究制定了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对接方案,完成了对特殊行业和特定纳税人发票衔接等工作,为5月1日实现发票平稳过渡做好了前期准备。“目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均快于计划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序时进度。”刘雅丽介绍。
同时,还及时调整金税三期计算存储资源,为金税三期服务器扩充一倍内存,更换了2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签名服务器,完成了“营改增”相关应用系统7个补丁升级工作。通过部署网络安全策略,实现了国地税联合办税业务网络互访,还为地税部门配备了248个代开金税盘,为营改增系统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此外,还强化内外培训,业务辅导到位。通过多种形式对纳税人开展分行业集中培训辅导,确保培训覆盖所有的试点纳税人。编制发放了16万份“营改增办税指南”系列手册,帮助纳税人充分了解改革意义、政策内容和办税流程。国税系统各层次分别与大企业建立了紧密沟通联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对一”联系,确保及时解疑释惑,高效处理重点税源企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