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掌握“一个手”材料。成立永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将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依托企业信息数据库,采取网上搜索与实地踏查相结合的方式,挖掘网站、网店、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基础数据,掌握“一个手”材料。
巡回排查,搜集“一个手”证据。按时进行日常巡查,提高监管效率。通过网页浏览、关键词搜索、现场检查、经济户口信息比对等途径,对网络经营主体、网络交易行为各环节实施搜索巡查,收集“傍名牌”、虚假宣传、网上传销等违法行为网络证据,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进行监控。依法严厉打击网上传销活动,不断完善传销信息监控体系,进一步提高打击传销的精确度和有效性。
加强协作,促进“一个手”联合。加强与企业、社会组织协同合作,加大网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供给、收集与反馈力度,多方力量联合,促成网络监管“一个手”。及时掌握辖区经营性网站情况,指导经营性网站亮照经营,确保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的质量信息充足、专业、可信。
加大宣传,强化“一个手”服务。组织网络专职工作人员学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暂行办法》《网络交易办法》等有关法规及文件,加大吉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应用的宣传力度,培养网络经营主体自主备案、申请电子标识的意识,由被动监管转换为主动服务,逐步形成网络经营主体为监管“一个手”、服务“一个手”的良性监管环境。
截至目前,永吉县域内网络经营主体自主备案40多户,在吉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备案企业20户,申请电子标识1户。目前尚未发现辖区内企业有“傍名牌”、虚假宣传、网上传销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