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王小野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监管。
通知称,近期发现,部分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仍存在擅自扩大执业范围、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以及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部分地方因医疗美容相关的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美容服务而导致纠纷事件频发。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在2016年6月10日前,组织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检查。
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等要求,对辖区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室的执业行为及主诊医师执业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超出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诊疗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以及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医师超范围执业,违反会诊有关规定行医,未按照规定聘请境外医师短期行医等情形。对生活美容场所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也要大力排查,从各类媒体发布涉嫌医疗美容广告入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有医护人员参与其中的对有关人员也要做出处理。必要时主动与公安、工商、监察等有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达不到基本标准条件的医疗美容机构或医疗机构内设医疗美容科室,应当按照积分管理有关要求扣除相应分值,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并提出明确的工作建议。
要加强对医疗美容服务的日常性监管,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监管工作过程中,加强依法执业的培训,引导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将适时组织人员对部分市(州)的县(市、区)医疗美容服务监管工作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