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讯4月5日起,长春圣豪酒店因存违建,且存火险隐患已停业整改。该公司工作人员称,目前正积极协商处理,如果4月15日仍无法正常营业,将对持卡顾客办理登记等后续事宜。
据了解,2015年9月3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消防科对长春圣豪酒店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该单位3层彩钢耐火极限不足,楼采用可燃发泡胶御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第5项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吉林省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圣豪酒店分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
2016年3月23日,长春市规划局发出公告称:吉林省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朝阳区西安大路以北、辽宁路以西建设的公建项目(原二层接一层),建筑面积3967平方米,现做为“圣豪酒店”的洗浴休息大厅、会议室、宴会厅使用。因该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令该单位不得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月5日,吉林省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圣豪酒店分公司发出停业公告。另外,该公司还发布通知,称如4月15日无法正常营业,届时对持储值卡的顾客办理咨询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
长春圣豪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公司已经决定停业整顿。并且被行政处罚后发生了金源大市场火灾,目前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对此都高度重视,公司也正在协商如何处理。(来源:新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