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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采暖期结束

   2016-04-13 550
导读

本报4月12日讯(记者陈婷婷)长春市2015至2016年采暖期已于10日结束。记者今天从长春市公用局获悉,本年度采暖期内整体供热运行

       本报4月12日讯(记者陈婷婷)长春市2015至2016年采暖期已于10日结束。记者今天从长春市公用局获悉,本年度采暖期内整体供热运行平稳,并没有出现因热费价格下降而引起供热质量下降的情况,全面实现了年初市政府既定的“保供热、保稳定”的工作目标。
       在2015至2016采暖期,长春市城区(含双阳区)在网供热面积2.18亿平方米,开栓面积1.71亿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93%,热电联产比例为39.4%。因居民对供热质量有所担心,为此,长春市公用局加大监管力度,多次召开供热保障会议,严格督促热企保证供热质量。同时,开通12319供热信访投诉平台。在供暖期开始前,长春市公用局协调水力、电力、运输等各个部门,全力配合供热企业,确保供热企业运行顺畅,切实保障居民过上“暖冬”。
       此外,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供热尖峰期,长春市启动6座调峰锅炉房(机车厂锅炉房、柴油机锅炉房、滨河东锅炉房、东岭锅炉房、永春锅炉房、龙泰锅炉房)参与热网调峰,调峰面积达到561万平方米,有效缓解了热电联产热网供热负荷不足,保证了全市供热安全和社会稳定。
       同时,长春市出台了《关于做好2015-2016年采暖期热费退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供热企业设立退费窗口,缓解了热企与用户之间因价格下调带来的矛盾,保障了用户合法权益。据悉,各大热企的差额退费工作已于10日截止,但没有来得及退费的市民也不必惊慌,各大热企均表示,这些差额费用可以转到下一供暖期结算,同时,在采暖期内多缴的费用会按照同期银行利率给用户结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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