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追加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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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16-03-02 12:36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汪清县追加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223_104839601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吉林省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GY2016-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追加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审批字[2015]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汪清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性质:新建;规模:道路长3709m、雨水管线3709m、污水管线3709m;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工程勘察,二标段: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汪清镇;
2.3勘察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完成全部勘察。
2.4 设计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
2.5质量要求:勘察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外省企业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3日至 2016年2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五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3日至 2016年2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时,下午13:30时至 16:30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陈 旭
手机:13581856804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chenxu34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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